根据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》(国科发火〔2016〕32号,以下简称《认定办法》)、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》(国科发火〔2016〕195号,以下简称《工作指引》有关规定,现将我市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(以下简称高企)申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:
根据《昌平区“科技副总”柔性引才工作实施意见》(2.0)要求,昌平区科委开展了昌平区“科技副总”专项(第三批)选聘工作,经过申报、专家评审等环节,拟立项支持课题65项,拟聘任“科技副总”65名,现对北京市昌平区“科技副总”专项(第三批)拟支持课题予以公示。
根据《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苏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》(苏科条〔2025〕2号)相关规定,经单位自主申报和主管部门审核、评审、推荐,现将2025年苏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(第一批)新建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。公示期为2025年3月28日至4月3日,为期7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