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区县(市)人社局,航空港区组织人事部、郑东新区(中原科技城)人才工作局、高新区组织人事部、经开区科技人才局,市直有关单位:
按照《天津市众创空间备案管理与绩效评估办法》(津科规〔2021〕5号)和《区科技局关于开展2024年天津市众创空间、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》相关工作要求,天津滨海高新区经专家评审等程序,完成2024年天津市众创空间绩效评估工作。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。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2日。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向我局书面反映,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。超出公示期的异议将不予受理。
根据《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4年天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、众创空间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经申报受理、专家评审等程序,现对天津港保税区的天津市众创空间2024年绩效评估结果进行公示(详见附件),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8日-2024年11月22日。各相关单位: